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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快速预审申请管理的通知

创建于2022年05月06日 星期五作者 : 科研办 浏览量 :

为落实中国(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快速预审相关行为的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专利申请质量,防范非正常低质量预审请求,就进一步加强快速预审申请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以湖南大学为唯一申请人或第一申请人,拟通过中国(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提交预审请求的专利申请案件。

二、申请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快速预审:

1)已经做好转化准备或者已经开始转化;

2)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该发明创造;

3)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2.属于保护中心可受理的IPC分类号(附件2);

3.委托已在保护中心注册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

4.专利申请遵守《关于规范专利快速预审相关行为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满足《承诺书》《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中所述各项要求(附件3),对照《发明/实用新型案件自检表》或《外观设计案件自检表》(附件4)完成自检。

三、校内申请流程

1.全体发明人仔细阅读《承诺书》《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附件3)并签字;

2.代理机构填写《发明/实用新型案件自检表》或《外观设计案件自检表》(附件4),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3.以上所有签字、盖章材料扫描后与专利申请材料一并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用印审批”提交审核;

4.审核通过的案件按流程办理材料用印;

5.代理机构联系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预约提交时间,获取授权验证码,完成提交。


联系人:黄燕琼 刘鎏,88821196


附件:

1.关于规范专利快速预审相关行为的管理办法

2.中国(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分类号(20224月)

3.承诺书、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

4.发明/实用新型案件自检表、外观设计案件自检表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2年5月6日




关于加强快速预审申请管理的通知

2022-05-06

作者:

浏览量:

为落实中国(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快速预审相关行为的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专利申请质量,防范非正常低质量预审请求,就进一步加强快速预审申请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以湖南大学为唯一申请人或第一申请人,拟通过中国(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提交预审请求的专利申请案件。

二、申请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快速预审:

1)已经做好转化准备或者已经开始转化;

2)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该发明创造;

3)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2.属于保护中心可受理的IPC分类号(附件2);

3.委托已在保护中心注册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

4.专利申请遵守《关于规范专利快速预审相关行为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满足《承诺书》《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中所述各项要求(附件3),对照《发明/实用新型案件自检表》或《外观设计案件自检表》(附件4)完成自检。

三、校内申请流程

1.全体发明人仔细阅读《承诺书》《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附件3)并签字;

2.代理机构填写《发明/实用新型案件自检表》或《外观设计案件自检表》(附件4),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3.以上所有签字、盖章材料扫描后与专利申请材料一并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用印审批”提交审核;

4.审核通过的案件按流程办理材料用印;

5.代理机构联系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预约提交时间,获取授权验证码,完成提交。


联系人:黄燕琼 刘鎏,88821196


附件:

1.关于规范专利快速预审相关行为的管理办法

2.中国(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分类号(20224月)

3.承诺书、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

4.发明/实用新型案件自检表、外观设计案件自检表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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