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拟从2021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预算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各学院举办或承办高水平学术会议,根据《湖南大学高水平学术会议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规模较大、层次较高、国外(境外)学者参加人数较多的国际学术会议;由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在我校举办的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
2.资助条件:
(1)会议主题所涉及的学科或领域,在学校有较强的研究基础,已形成稳定的学科方向和学术团队。
(2)与我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省部级重点学科建设相关。
(3)应有学校专家学者作大会报告或学术报告。
(4)会议应有所在学科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出席。
(5)会议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校内。
3.资助标准:国内会议5~12万元,国际会议10~20万元。
4.时间安排: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3月26日12: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办,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刘敏镭办公自动化邮箱。
5.有关资助条件、申请及审批流程、经费管理等事项见附件(《湖南大学高水平学术会议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院联系人:刘敏镭(8882234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