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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处理的通知

创建于2018年11月08日 星期四作者 : 物理学院研究生办 浏览量 :

各学院:

依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大研字【201821号)中第十条规定,我校2008级、2009级、2010级博士研究生及2008级、2009级、2010级、2011级、2012级硕士研究生已经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经研究,对于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作出如下学籍处理:

1108日至119 学院依据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名单,通知学生本人。

1)自愿放弃学籍的研究生应签字确认(附件1自愿放弃学籍确认书),学校于20181230日之前在学信网取消学籍;

2)仍有意愿继续完成学业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延期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其论文进展情况后同意延期的,可以延期至20196月(必须在6月取得毕业证或者学位证),并要求学生本人在2018119日之前填写延期申请表,办理申请表上的相关手续(附件2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延期申请表)后交学院汇总;在20196月仍未取得毕业证或者学位证的,将于2019630日前在学信网取消学籍;

3)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其论文进展情况后不同意延期的,作退学处理。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出具不同意延期,建议退学的书面材料。学校于20181230日之前在学信网取消学籍;

4)通过各种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的或者联系后不予配合的研究生,学校于20181230日之前在学信网取消学籍。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

关于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处理的通知

2018-11-0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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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依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大研字【201821号)中第十条规定,我校2008级、2009级、2010级博士研究生及2008级、2009级、2010级、2011级、2012级硕士研究生已经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经研究,对于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作出如下学籍处理:

1108日至119 学院依据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名单,通知学生本人。

1)自愿放弃学籍的研究生应签字确认(附件1自愿放弃学籍确认书),学校于20181230日之前在学信网取消学籍;

2)仍有意愿继续完成学业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延期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其论文进展情况后同意延期的,可以延期至20196月(必须在6月取得毕业证或者学位证),并要求学生本人在2018119日之前填写延期申请表,办理申请表上的相关手续(附件2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延期申请表)后交学院汇总;在20196月仍未取得毕业证或者学位证的,将于2019630日前在学信网取消学籍;

3)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其论文进展情况后不同意延期的,作退学处理。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出具不同意延期,建议退学的书面材料。学校于20181230日之前在学信网取消学籍;

4)通过各种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的或者联系后不予配合的研究生,学校于20181230日之前在学信网取消学籍。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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