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关于本科生共同第一或共同通信作者论文认定的补充规定

创建于2019年09月04日 星期三作者 : 邓欢 浏览量 :

为建立良好的本科生科研文化和学术氛围,稳妥扎实推进“本科生科研能力提升计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对本科生共同第一或共同通信作者论文认定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本科生作为共同第一或共同通信作者发表的论文,与其它常规署名论文一样,根据本科生的实际署名次序认定其学术贡献。

二、本科生用共同第一或共同通信作者论文申请推免研究生资格、申报各级各类评奖评优,教师用其指导的本科生共同第一或共同通信作者论文申报职称、申请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获取各种考核绩点,学院均基于第一点进行审核、赋分或评价。

学院之前文件相关部分与此补充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201992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关于本科生共同第一或共同通信作者论文认定的补充规定

2019-09-0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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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良好的本科生科研文化和学术氛围,稳妥扎实推进“本科生科研能力提升计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对本科生共同第一或共同通信作者论文认定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本科生作为共同第一或共同通信作者发表的论文,与其它常规署名论文一样,根据本科生的实际署名次序认定其学术贡献。

二、本科生用共同第一或共同通信作者论文申请推免研究生资格、申报各级各类评奖评优,教师用其指导的本科生共同第一或共同通信作者论文申报职称、申请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获取各种考核绩点,学院均基于第一点进行审核、赋分或评价。

学院之前文件相关部分与此补充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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