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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科——关于开展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创建于2025年09月12日 星期五作者 : 李萍 浏览量 :

    根据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继续试点开展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将范围扩大至全日制在读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为做好我校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支持优秀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着力培养优秀本科生科学素养,激发创新思维增强研究兴趣,提升科研能力,为构建高质量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提供“源头活水”。


    二、被推荐学生及项目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


    2.全日制在读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本项目实施期2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期内申请人应在校正常就读,否则不能申请;


    4.专业符合自然科学基金学科设置要求;


    5.对基础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过科研经历,初步具备独立设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的能力;


    6.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没有其他渠道经费资助;


    7.独立开展文献调研,提出并凝练科学问题,设计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独立撰写申请书。不得直接照搬照抄已有科研项目相关内容。


    三、推荐程序


    各学院应根据申请条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按照推荐指标数(另行通知),择优推荐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在向科研院推荐前,应将拟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参考模板见附件1)。请各学院于2025年10月10日16:00前将推荐项目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基础办邮箱:kyyjcb@h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湖南省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推荐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Excel版本和签字盖章PDF版本。


    (2)推荐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3)PDF版本,命名为“在读学历-申请二级代码-学院-姓名”,如“本科-A0101-数学院-张三”。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进行推荐,并将最终推荐人员名单于10月17日前报送至省基金委,10月18日-10月24日学校为被推荐人开通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账号,被推荐人在系统中填写申请书,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至省基金委。省科技事务中心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按照在读学历分类、全省择优竞争的原则,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评审,省科学技术厅根据程序进行立项资助。


    四、资助期限及强度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为赋予申请人充足的经费使用自主权,使其将更多时间用于科学研究,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预算,可在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经费使用,具体要求执行《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学校制定的包干制实施细则。


    五、管理方式


    项目负责人为学生,并明确至少一名导师辅导,以学生独立主持研究工作为主,导师提供指导咨询为辅。学生负责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总体设计、规划、管理,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依法依规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导师负责督促学生做好项目研究相关工作。第一年结束时应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项目验收时应撰写验收报告、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六、联系方式


    省基金办:0731-88988701,88988757


    科技云系统:0731-84586921,84586761,84586799


    校科研院基础办:0731-88823307


附件:1.公示参考模板

2.XX学院推荐汇总表

3.书模板



湖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2025912




省自科——关于开展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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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继续试点开展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将范围扩大至全日制在读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为做好我校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支持优秀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着力培养优秀本科生科学素养,激发创新思维增强研究兴趣,提升科研能力,为构建高质量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提供“源头活水”。


    二、被推荐学生及项目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


    2.全日制在读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本项目实施期2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期内申请人应在校正常就读,否则不能申请;


    4.专业符合自然科学基金学科设置要求;


    5.对基础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过科研经历,初步具备独立设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的能力;


    6.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没有其他渠道经费资助;


    7.独立开展文献调研,提出并凝练科学问题,设计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独立撰写申请书。不得直接照搬照抄已有科研项目相关内容。


    三、推荐程序


    各学院应根据申请条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按照推荐指标数(另行通知),择优推荐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在向科研院推荐前,应将拟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参考模板见附件1)。请各学院于2025年10月10日16:00前将推荐项目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基础办邮箱:kyyjcb@h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湖南省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推荐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Excel版本和签字盖章PDF版本。


    (2)推荐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3)PDF版本,命名为“在读学历-申请二级代码-学院-姓名”,如“本科-A0101-数学院-张三”。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进行推荐,并将最终推荐人员名单于10月17日前报送至省基金委,10月18日-10月24日学校为被推荐人开通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账号,被推荐人在系统中填写申请书,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至省基金委。省科技事务中心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按照在读学历分类、全省择优竞争的原则,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评审,省科学技术厅根据程序进行立项资助。


    四、资助期限及强度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为赋予申请人充足的经费使用自主权,使其将更多时间用于科学研究,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预算,可在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经费使用,具体要求执行《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学校制定的包干制实施细则。


    五、管理方式


    项目负责人为学生,并明确至少一名导师辅导,以学生独立主持研究工作为主,导师提供指导咨询为辅。学生负责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总体设计、规划、管理,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依法依规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导师负责督促学生做好项目研究相关工作。第一年结束时应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项目验收时应撰写验收报告、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六、联系方式


    省基金办:0731-88988701,88988757


    科技云系统:0731-84586921,84586761,84586799


    校科研院基础办:0731-88823307


附件:1.公示参考模板

2.XX学院推荐汇总表

3.书模板



湖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20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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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0731-8882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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