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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于2025年05月26日 星期一作者 : 李萍 浏览量 :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符合学校为主体申报的2025年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申报项目包含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普通项目、专题项目)、高端科技人才(原科协人才托举工程高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高校)等三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基本条件和申报名额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校内联系人:龚瑜)


    1.普通项目


    (1)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需签订入职全职工作协议;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2)申报名额:3+3(我校3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机械、化学、电气)+X。(注:X是不占推荐名额的人数,是指培养支持期结束且通过结题验收的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高层次人才引进青年项目、以及支持期结束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四青”人才),首次申报(2022年前不计入)不占单位申报推荐名额。)


    (3)禁止条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青年层次项目且已过支持期的除外);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的(附件1);入选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入选芙蓉计划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附件1)支持期尚未结束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申报。入选国家和已过支持期的省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以及在外省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


    2.专题项目: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专题


    (1)申报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对学历、职称适当放宽;申报人所在单位属于在湘注册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企事业单位,在音视频、文化旅游、文化装备、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等重点领域进行文艺产品生产制作、传播、保护等工作。


    (2)申报名额: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3)禁止条件:已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附件1)的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


    (二)高端科技人才(校内联系人:刘敏镭)


    1.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须为国家或省级学术团体会员;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与自然科学交叉学科等领域工作,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相关学科领域、学术团体中有较大影响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开发业绩显著,在参与重大科学研究、重大工程建设、服务产业发展中贡献突出。 


    2.申报名额:我校科协可推荐2人


    3.禁止条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青年层次项目且已过支持期的除外);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的(附件1);入选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入选芙蓉计划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附件1);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创新创业团队(高校)(校内联系人:龚瑜)


    1.基本条件: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在我省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学术造诣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学科或专业领域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团队拥有相对稳定的专职核心成员,一般为5—15人;专职核心成员中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重点支持一批对接科技发展前沿、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创新群体。


    申报名额:我校1项   


    禁止条件:已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团队项目的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


    二、直接遴选条件及注意事项


    面向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直接遴选确定一批高层次人才,实行“人才举荐”机制,拓宽人才发现遴选渠道,具体要求如下:


    (一)直接遴选渠道和名额


    1.重大创新平台:


    (1)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汽车全重、电能全重、化学国重)和省实验室等:给予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直接遴选名额(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为实验室主任)。


    (2)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序列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每两年给予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直接遴选名额(2024年已经推荐单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为实验室或中心主任。


    2.重大科研项目:


    (1)牵头承担2024年度中央科技委员审定的、纳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根据需要给予团队核心成员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直接遴选名额。对2024年度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根据需要给予团队核心成员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直接遴选名额。上述项目财政经费需1000万元(含)以上,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为项目负责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需为课题负责人。


    (2)上年度实际到账经费1000万元(含)以上的横向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项目,视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横向项目不能拆解。以到账时间为依据。


    (3)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可选择直接进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第二轮评审或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3.专家荐才


    3名在湘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湘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3年可推荐一次;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推荐对象需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专家荐才表》(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推荐专家须对推荐对象审核把关,手写真实姓名。新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可重新获得荐才资格。“同领域”指牵头的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同属科技部学科领域二级学科,其余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需具有行业相关性。


    (二)注意事项


    通过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等直接遴选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按照人才、平台、项目经费一体化配置原则,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从上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近两年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经费。


    三、校内申报时间节点和联系人


    本次申报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人才,科技创新青年人才项目后续通知,请各学院在推荐汇总表中,根据推荐类别,按照推荐先后顺序排序、汇总,由党政一把手签字并盖章,将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于6月6日前OA反馈科研院。


    联系人:龚瑜  刘敏镭


    联系电话:0731-88823953、0731-88822347




                                                     湖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5月26日



关于开展2025年度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5-26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符合学校为主体申报的2025年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申报项目包含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普通项目、专题项目)、高端科技人才(原科协人才托举工程高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高校)等三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基本条件和申报名额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校内联系人:龚瑜)


    1.普通项目


    (1)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需签订入职全职工作协议;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2)申报名额:3+3(我校3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机械、化学、电气)+X。(注:X是不占推荐名额的人数,是指培养支持期结束且通过结题验收的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高层次人才引进青年项目、以及支持期结束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四青”人才),首次申报(2022年前不计入)不占单位申报推荐名额。)


    (3)禁止条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青年层次项目且已过支持期的除外);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的(附件1);入选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入选芙蓉计划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附件1)支持期尚未结束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申报。入选国家和已过支持期的省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以及在外省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


    2.专题项目: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专题


    (1)申报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对学历、职称适当放宽;申报人所在单位属于在湘注册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企事业单位,在音视频、文化旅游、文化装备、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等重点领域进行文艺产品生产制作、传播、保护等工作。


    (2)申报名额: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3)禁止条件:已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附件1)的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


    (二)高端科技人才(校内联系人:刘敏镭)


    1.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须为国家或省级学术团体会员;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与自然科学交叉学科等领域工作,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相关学科领域、学术团体中有较大影响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开发业绩显著,在参与重大科学研究、重大工程建设、服务产业发展中贡献突出。 


    2.申报名额:我校科协可推荐2人


    3.禁止条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青年层次项目且已过支持期的除外);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的(附件1);入选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入选芙蓉计划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附件1);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创新创业团队(高校)(校内联系人:龚瑜)


    1.基本条件: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在我省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学术造诣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学科或专业领域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团队拥有相对稳定的专职核心成员,一般为5—15人;专职核心成员中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重点支持一批对接科技发展前沿、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创新群体。


    申报名额:我校1项   


    禁止条件:已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团队项目的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


    二、直接遴选条件及注意事项


    面向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直接遴选确定一批高层次人才,实行“人才举荐”机制,拓宽人才发现遴选渠道,具体要求如下:


    (一)直接遴选渠道和名额


    1.重大创新平台:


    (1)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汽车全重、电能全重、化学国重)和省实验室等:给予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直接遴选名额(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为实验室主任)。


    (2)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序列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每两年给予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直接遴选名额(2024年已经推荐单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为实验室或中心主任。


    2.重大科研项目:


    (1)牵头承担2024年度中央科技委员审定的、纳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根据需要给予团队核心成员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直接遴选名额。对2024年度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根据需要给予团队核心成员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直接遴选名额。上述项目财政经费需1000万元(含)以上,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为项目负责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需为课题负责人。


    (2)上年度实际到账经费1000万元(含)以上的横向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项目,视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横向项目不能拆解。以到账时间为依据。


    (3)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可选择直接进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第二轮评审或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3.专家荐才


    3名在湘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湘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3年可推荐一次;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推荐对象需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专家荐才表》(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推荐专家须对推荐对象审核把关,手写真实姓名。新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可重新获得荐才资格。“同领域”指牵头的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同属科技部学科领域二级学科,其余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需具有行业相关性。


    (二)注意事项


    通过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等直接遴选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按照人才、平台、项目经费一体化配置原则,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从上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近两年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经费。


    三、校内申报时间节点和联系人


    本次申报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人才,科技创新青年人才项目后续通知,请各学院在推荐汇总表中,根据推荐类别,按照推荐先后顺序排序、汇总,由党政一把手签字并盖章,将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于6月6日前OA反馈科研院。


    联系人:龚瑜  刘敏镭


    联系电话:0731-88823953、0731-88822347




                                                     湖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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