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重大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若干复试考核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分专业招生计划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按照《湖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070200 |
物理学 |
45 |
80 |
310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50 |
70 |
300 |
085400 |
电子信息 |
50 |
80 |
350 |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统招计划数 |
备注 |
|
|
070200 |
物理学 |
12(含士兵计划1名) |
|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37 |
|
|
085400 |
电子信息 |
47 |
|
|
三、复试形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四、复试流程及内容
(一)复试信息发布
学院建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发布和咨询平台(QQ群:924674271),用于发布研究生复试相关信息。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时间:3月29日8:30-11:30
复试资格审查地点:物电学院A335多功能报告厅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纸质材料现场提交。电子版材料(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除外)请以“考生姓名+专业+联系方式+资格审查”命名,于3月27日前按照审查内容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1033623160@qq.com。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复试审查材料及内容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张上)。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本科在读考生提供在读证明等材料);学生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往届生:前置学历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2025年入学之日前)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交原件(本人手写签名)。
5.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提交原件。
6.专项计划及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等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申请退役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7.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
(三)复试费缴纳
进入复试的考生通过湖南大学财务系统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
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考核
复试由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面试考核均需携带身份证以进行身份查验。
1.专业课考试(100分)
(1)形式:笔试
(2)时间:3月29日15:00⁓17:00
(3)地点:详见复试群通知
(4)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①物理学:F0708 光学
参考书目:赵凯华,《新概念物理教程·光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②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F0703 电子器件
参考书目:曾云等,《微电子器件》,机械工业出版社;陈星弼等,《微电子器件》(第四版),电子工业出版社。
(5)其他要求:考生自备黑色签字笔作答。
2.综合面试(满分140分)
(1)形式:现场面试问答
(2)时间:3月30日8:30⁓18:30。按报考专业分别分小组进行。考核序号报到时现场抽取。每生面试时长一般不低于20分钟。
(3)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创新、反应、表达等能力,个人基本素质、专业素质和能力、实践(试验)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情况。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综合面试成绩计算方法:若综合面试不分组,综合面试成绩按照原始成绩计算。若综合面试分组进行,综合面试成绩采用规格化成绩处理。规格化成绩处理具体计算办法:将每个面试组综合面试成绩最高分考生的成绩A规格化为140分,其它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规格化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最高分考生成绩A)*140分。
五、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根据初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则根据英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前三者都相同的情况下,则根据业务课一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如果出现相关专业考生不满足录取条件,且仍有剩余招生指标,学院根据复试录取情况进行指标调整。
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少于144分;
(3)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六、调剂
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七、考生复试须知
考生要认真阅读学校和本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等通知,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复试试题内容等保密,不对复试过程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等,不保存和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复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hnu.edu.cn/)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学院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22627
电子邮箱:626652423@qq.com
通讯地址: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教学科研办
十、其他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
附件:
1.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
2.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
3.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4.诚信复试承诺书
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