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复试考核,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审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现对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6月21日—6月30日。公示期内,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按照我院复试细则中之规定,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我院提出。
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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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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