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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中心)面向岳麓山大科城开放共享情况摸底的通知

创建于2021年06月08日 星期二作者 : 科研办 浏览量 :

各有关单位:

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附件1),文件第六条明确面向大科城企业开放和共享的实验室(中心),根据其相关投入和服务绩效,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的支持。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实验室(平台)面向大科城的开放共享,特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文件出台目的:加强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将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资源对大科城企业开放和共享。

2、认定条件与程序:

1)实验室(中心)须为大科城内的平台、企业提供共享服务且所产生的服务费用;

2)大科城管委会根据实验室(中心)服务相关投入和所产生的服务费用按20%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实验室(中心)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每年。

3)有意申报的实验室(中心)请做好日常记录,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3)至校大科城办,以便学校汇总推荐。大科城管委会将于2021年10月底前集中兑现一次政策。

3、各实验室(中心)可将有意面向大科城企业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信息(含仪器简介、收费标准、安装地点、预约方式、联系人等)报送我办,我办将在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的官方平台进行集中推荐。

联系人:曾志媛     办公地点:一办219室

话:88822322    工作邮箱:dkc@hnu.edu.cn


附件:

1. 《关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

2. 《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共享、开发创新平台认定表》

3. 仪器设备服务质量和成效的佐证材料(合同、进账单、发票等)



岳麓山大学科技城湖南大学工作办公室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6月8


 

 

关于开展实验室(中心)面向岳麓山大科城开放共享情况摸底的通知

2021-06-08

作者: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附件1),文件第六条明确面向大科城企业开放和共享的实验室(中心),根据其相关投入和服务绩效,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的支持。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实验室(平台)面向大科城的开放共享,特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文件出台目的:加强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将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资源对大科城企业开放和共享。

2、认定条件与程序:

1)实验室(中心)须为大科城内的平台、企业提供共享服务且所产生的服务费用;

2)大科城管委会根据实验室(中心)服务相关投入和所产生的服务费用按20%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实验室(中心)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每年。

3)有意申报的实验室(中心)请做好日常记录,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3)至校大科城办,以便学校汇总推荐。大科城管委会将于2021年10月底前集中兑现一次政策。

3、各实验室(中心)可将有意面向大科城企业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信息(含仪器简介、收费标准、安装地点、预约方式、联系人等)报送我办,我办将在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的官方平台进行集中推荐。

联系人:曾志媛     办公地点:一办219室

话:88822322    工作邮箱:dkc@hnu.edu.cn


附件:

1. 《关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

2. 《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共享、开发创新平台认定表》

3. 仪器设备服务质量和成效的佐证材料(合同、进账单、发票等)



岳麓山大学科技城湖南大学工作办公室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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