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见附件1),文件第六条明确面向大科城企业开放和共享的实验室(中心),根据其相关投入和服务绩效,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的支持。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实验室(平台)面向大科城的开放共享,特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文件出台目的:加强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将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资源对大科城企业开放和共享。
2、认定条件与程序:
(1)实验室(中心)须为大科城内的平台、企业提供共享服务且所产生的服务费用;
(2)大科城管委会根据实验室(中心)服务相关投入和所产生的服务费用按20%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实验室(中心)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每年。
(3)有意申报的实验室(中心)请做好日常记录,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3)至校大科城办,以便学校汇总推荐。大科城管委会将于2021年10月底前集中兑现一次政策。
3、各实验室(中心)可将有意面向大科城企业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信息(含仪器简介、收费标准、安装地点、预约方式、联系人等)报送我办,我办将在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的官方平台进行集中推荐。
联系人:曾志媛 办公地点:一办219室
电 话:88822322 工作邮箱:dkc@hnu.edu.cn
附件:
1. 《关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
2. 《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共享、开发创新平台认定表》
3. 仪器设备服务质量和成效的佐证材料(合同、进账单、发票等)
岳麓山大学科技城湖南大学工作办公室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