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审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现对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结果(含直博生)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4月23—5月2日共10天。公示期内,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按照我院复试细则中之规定,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我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复核并回复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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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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