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实施办法》(湖大研字[201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相关工作安排,制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0年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机构,具体成员如下:
主 任:文双春 刘 渊
副主任:赵楚军 陈晓萍
成 员:陈克求 秦志辉 冯页新 张明 余金清 欧群慧 韩晓明
二、时间安排
(一)12月2日前,学院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并公示。
(二)12月5~7日,申请人提交申请,并提交《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已取得创新成果的证明材料,申请材料应由导师审核并同意推荐。12月7日17:00时为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三)12月8~9日,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定学院推荐人选名单。12月10~12日公示3个工作日。12月13号完成公示并报送研究生院。
三、参评对象和名额分配
主要面向学业成绩优秀、创新意识强、科研能力突出的全日制脱产三年级和四年级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全日制脱产一年级和二年级博士生也可申报。
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名额共8人,包括四年级组名额4人,三年级组名额4人。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在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突出,品行端正,无学术诚信不良记录。申请基本条件参照《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实施办法》(湖大研字[2013]11号)中相关要求。
在读期间获得过校长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再次申请时必须提交新的学术成果。
五、评价办法
(一)论文成果评价依据《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评价细则》执行。
(二)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优先于第二篇论文进行成果认定。国内外学术会议的评价优先级如下:
1. 参加境外本领域重要国际会议并作报告;
2. 参加境内本领域重要国际会议并作报告;
3. 参加国内一级学会、政府机构主办会议并作报告;
4. 参加国内二级学会主办会议并作报告;
5. 参加其他国内会议并作报告。
(三)其他成果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六、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和已取得创新成果的证明材料。为了便于材料收集,学院建立了相关QQ群。2020物电院博士校奖QQ群:454995910。
(二)申请材料应由导师审核并同意推荐。
(三)学院组织专家按照“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宁缺勿滥”原则进行评审,确定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名单。
(四)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