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然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依托单位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金计函[2020]59号)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请各学院对2019年度组织实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进行自评价,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范围
本学院2019年批准、在研和当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填报要求
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填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1),各学院汇总整理后,填报《XX学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表格中的内容尽量以数据量化的方式提供。
3.报送时间
2020年9月4日前,将本学院《XX学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纸质版由单位科研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科研院基础办(校办公楼233)。《XX学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本学院项目负责人填写的《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表》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基础办邮箱jcb_hnu@163.com。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 卢小彤
联系电话:0731-88823307
邮箱:jcb_hnu@163.com
附件:1、《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XX学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