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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创建于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作者 : 科研办 浏览量 :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特对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一、推迟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推迟申请材料集中接收的截止时间。

窗体顶端

1.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需要在2020年43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及版本号一致。于45日前提交亲笔签字后的纸质1份申请书原件(包括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提交至科研院基础办进行形式审查及存档。

2.所有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未按要求装订不予受理。

3.科学技术研究院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

  窗体顶端

4.202043日前各学院完成申请书初评并反馈评审意见在线完成本学院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

5.202046-49 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所有正式申请纸质材料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须同时出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清单》(可在ISIS系统中导出,博士后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予以标注)。

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办集中接收各学院申请材料,各学院科研秘书届时协助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单位

46日上午8:30—11:00

土木工程学院、生物学院

46日下午2:30—5:00

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47日上午8:30—11:00

工商管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47日下午2:30—5:00

法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

48日上午8:30—11:0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学院

48日下午2:30—5:00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49日上午8:30—11:00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49日下午2:3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其他学院

窗体底端

 

  二、在申请材料提交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

  1.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集中接收申请项目需提交一份纸质版供科研院基础办进行形式审查及存档要求见前文2020年6月1日(含)以后截止申请的项目类型,具体要求仍按照单独发布的相应项目指南为准。

  2.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3月23、24日到科研院基础办提交证明材料,开具学校说明文件后上传。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后续提供。

  三、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3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各学院提交纸质申请书时一并提交本学院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备案表,加盖学院公章承诺真实准确。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373.htm

科学技术研究院

 

 

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20-03-3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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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特对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一、推迟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推迟申请材料集中接收的截止时间。

窗体顶端

1.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需要在2020年43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及版本号一致。于45日前提交亲笔签字后的纸质1份申请书原件(包括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提交至科研院基础办进行形式审查及存档。

2.所有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未按要求装订不予受理。

3.科学技术研究院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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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43日前各学院完成申请书初评并反馈评审意见在线完成本学院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

5.202046-49 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所有正式申请纸质材料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须同时出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清单》(可在ISIS系统中导出,博士后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予以标注)。

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办集中接收各学院申请材料,各学院科研秘书届时协助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单位

46日上午8:30—11:00

土木工程学院、生物学院

46日下午2:30—5:00

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47日上午8:30—11:00

工商管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47日下午2:30—5:00

法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

48日上午8:30—11:0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学院

48日下午2:30—5:00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49日上午8:30—11:00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49日下午2:3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其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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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申请材料提交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

  1.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集中接收申请项目需提交一份纸质版供科研院基础办进行形式审查及存档要求见前文2020年6月1日(含)以后截止申请的项目类型,具体要求仍按照单独发布的相应项目指南为准。

  2.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3月23、24日到科研院基础办提交证明材料,开具学校说明文件后上传。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后续提供。

  三、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3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各学院提交纸质申请书时一并提交本学院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备案表,加盖学院公章承诺真实准确。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373.htm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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