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自2015年3月起实施“本科生科研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以来,通过以科研实践为引导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训练,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思维和方法及科研能力,取得一定成果。为进一步推进计划,特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本科生参与计划
本科生完全自愿申请、加入、退出教师的科研团队。自由加入、自由退出。
学院定期向本科生推介愿意承担本科生科研指导工作的所有教师,本科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等选择合适导师。
本科生也可不时参观或访问学院教师的科研团队或实验室,了解各位教师的研究方向和指导风格,再确定导师。
本科生加入某科研团队或接受了某位教师的指导后,不论何种原因不想继续在该团队或该导师手下开展科研活动,可随时向导师提出退出申请,或请求协助更换团队、方向或导师。
二、关于教师参与计划
学院鼓励但不硬性要求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教师完全本着自觉自愿原则申请指导本科生科研。
教师有选择学生的权力。但教师一旦选择了学生,就应履行科研指导的义务。教师如要中止与学生的指导和被指导关系,应与学生协商并达成一致,并报学院备案。
每位教师每年新增指导本科生科研的人数不超过5人。以最终确定指导和被指导关系的学生数为准,观摩和了解期的学生除外。
学生若提出解除指导和被指导关系,导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学生提出请求,导师还应协助学生选择其感兴趣的团队、方向或导师。
三、关于师生科研活动
参与计划的教师和本科生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及学校关于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关办法。
导师是本科生科研诚信的管家和第一责任人。本科生在参与计划期间若发生学术伦理、学术道德、学术失范等方面的问题,导师负主要责任。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