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规范管理,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相关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二、指导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专业学科组领导下的导师负责制,导师全面负责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指导;也可组成硕士生导师学科指导小组,负责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全面培养。
三、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实行以2.5年为基础的2.5—4年弹性学制。
四、管理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管理由学校、学院、系共同负责。具体管理工作流程如下:
序 |
项目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具体要求 |
负责部门 |
1 |
入学注册 |
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 |
新生报到之日起一周内 |
到学院报到,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注册 |
学院 |
发放研究生证、校徽、学籍卡 |
研究生院、学院 |
老生在开学一周内 |
到学院注册 |
学院 |
2 |
确定导师 |
双向选择确定师生 |
新生报到后一周内 |
根据学院确定的招生计划指标,导师、学生双向选择,并在管理系统中确认 |
学院 |
3 |
制定培养计划 |
选课、制定各环节培养计划 |
入学后一周内 |
按学科培养方案,在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中选定课程和制定培养计划,完成导师审核;打印一式三份,由学院、导师、学生保存 |
导师 |
4 |
课程学习与考试 |
公共课 |
开学前安排课程,课程结束时考试 |
研究生院排课;硕士生在管理系统中选课达到培养计划学分要求;研究生院组织考试;任课教师在系统中录入成绩并将试卷和成绩单报研究生院。 |
研究生院、任课教师 |
基础课、专业课 |
开学前安排课程,结束时考试 |
学科系安排课程任课教师,学院排课;硕士生在管理系统中选课达到培养计划学分要求;任课教师组织教学和考试,在系统中录入成绩并将试卷和成绩单报学院保存。 |
学院、系、 任课教师 |
5 |
选题与开题报告 |
选题 |
答辩前1年以上 |
对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行选题,在系统中完成填写和审核。 |
导师 |
开题报告 |
硕士生进行选题报告,由系组织进行评议是否通过,通过后的纸质材料交学院。 |
系、学科 |
6 |
中期检查 |
对研究工作中期检查 |
答辩前6个月以上 |
硕士生在系统中完成填写,由系组织进行评议,通过后的纸质材料交学院。 |
系、学科 |
7 |
学位论文 |
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和撰写 |
学制时间前3个月之内,答辩前1个月以上 |
在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和撰写期间,应达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的要求。 |
在导师指导下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 |
8 |
答辩 |
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要求进行 |
本规定从2015年6月起执行。
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