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名额
招生类别 法律硕士 教育硕士 工程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会计硕士
招生名额 75人 150人 学校自定 100人 75人
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一)网上报名
2013年6月20日—7月10日,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前对本人的本科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验证,考生在“学历查询”栏目进行实名注册后,登录学信档案,即可查询本人学历。
(二)现场确认
2013年7月13日—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南校区逸夫楼北栋204室)参加现场确认,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时,考生出示以下材料: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将专科毕业证原件一并出示。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报名时须出示认证报告。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④《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2013年10月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四)其他事项
1、我校允许考生在本人所在地报名点异地报名和参加联考,具体报名事项请查看所在地报名点的通知。
2、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2013年10月17日后,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报名条件和考试科目
一、教育硕士(代码:045100)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生领域
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等4个招生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湖南大学单独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四)专业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招生学院 招生领域 专业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007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045110学科教学(物理) 普通物理学 任何注明为师范和综合性大学本科物理专业用《力学》、《热学》、《电磁学》课程教材均可。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现代教育技术 《现代教育技术》,杨九民主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年12月第一版
二、工程硕士(代码:085200)
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考生达到学校划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后,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即第二阶段考试。
(三)招生领域、专业考试
招生学院 工程领域代码、名称 专业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007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子技术基础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数字部分)(第四版),康华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四)录取比例控制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在工业设计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本校该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
项目管理领域的招生名额不超过100人。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复试时间和资格审查安排请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通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我校对所有考生的本科学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审核。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不能参加复试。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学历认证程序和申请办法。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材料:①资格审查表。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需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考生还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专科起点获本科学历或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
录取和学费标准
学校根据招生名额和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工作业绩和考生报考材料,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教[2011]119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物价标准有调整,按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习方式与学位授予
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
对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经学院、学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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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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