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一、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加强和改进学院党支部的工作,提高党支部的工作水平,使党支部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进一步推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二、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探索新时代学院党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增进党支部之间的学习交流,充分发挥典型支部的示范作用,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促进党支部履职到位。
三、例会参会人员为: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各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四、例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安排在当月的第一个单周一下午举行,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五、例会由学院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院院党委书记提出,或者由院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提出建议、学院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每次会议由学院党委组织委员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到每位成员。
六、党支部书记例会的主要内容是:
(一)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指示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检查对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及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汇总各党支部对党委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安排的落实情况,检查党支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记录情况,听取下一步工作设想和建议,布置下一步工作。
(三)分析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形势和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根据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对策和解决措施。
(四)交流各党支部工作情况和经验,研究加强和改进学院党建的方法和措施。
(五)围绕学院每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及时部署党支部的工作任务。
(六)交流各党支部书记思想及工作情况,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相应对策,对有关具体工作及基层党支部工作理论进行研讨交流与培训。
(七)介绍推荐支部范围内的各类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件。
七、会议要求
(一)参会人员要遵守会议时间,按时参加会议,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关闭手机、不接听电话,集中精力开好会议。
(二)例会安排的工作和做出的决议,各党支部要及时贯彻执行,并向学院党委反馈执行情况。
(三)党委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及其他会务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抓好检查督促和落实。
(四)例会实行签到制度,列入党支部书记考核内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事前向党委书记请假。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湖南大学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