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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于2025年06月09日 星期一作者 : 李萍 浏览量 :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次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申报名额


1)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一线岗位的科技人才放宽至42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对学历、职称适当放宽。


3.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签订入职全职工作协议。


4.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


2)限额推荐指标:


基础指标15个,每个学院限推荐2个


3)增加推荐指标:


学科指标: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每个建设学科增加3个申报推荐名额;世界一流培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每个培育学科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只能在对应学科内推荐(不占基础推荐指标)。


基地平台:2024年获批的“111”基地依托单位增加2个申报推荐名额;“四个重大科学装置”依托单位、2023年度评估考核为“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


博士后指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的在站全职博士后可不占单位推荐名额进行申报(与博士后专项互斥),临床医学放宽至3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需全职在站或2025年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拟进站的立项时需已办理进站手续。


二、直接遴选


(一)平台荐才


1.给予我省牵头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1名(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


2.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序列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每两年给予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1名(2024年已经推荐或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须为实验室或中心固定成员。



(二)项目荐才


1.给予我省科研人员牵头承担2024年度中央科技委员会审定的、纳入重大项目管理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1名(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给予2024年度省十大技术攻关项团队核心成员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1名。上述项目财政经费需1000万元(含)以上,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须为课题负责人。


2.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三)专家荐才


1. 2名人事关系在湘或与我省有密切合作关系的“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


2. 3名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支持期内的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联名推荐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


3.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在支持期内,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可推荐1名团队成员纳入青年人才项目有关类别,予以支持。


4.“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关领域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等,3年可推荐一次;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


5.同领域指牵头的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同属科技部学科领域二级学科,其余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须具有行业相关性。


6.荐才专家须对被推荐人的能力水平、道德品质和科研诚信负责。


(四)有关要求


1.以上直接遴选对象需符合申报要求,按程序进行申报推荐。


2.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支持保障措施落实、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


3.采取“专家荐才”方式推荐的,需按要求填写《专家荐才表》,推荐专家须对推荐对象审核把关,手写真实姓名。


4.通过“TS”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等直接遴选的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按照人才、平台、项目经费一体化配置原则,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从上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近两年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经费。


三、注意事项


实行人才计划项目查重和互斥机制。已入选本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芙蓉计划领军层次项目(类别)、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类别、芙蓉学者青年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项目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节点


1.本次申报为科技创新青年人才项目,请各学院对申报人员资格严格审查,申报人需登录湖南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


2.请各学院在推荐汇总表中,根据推荐类别,按照推荐先后顺序排序、汇总,由党政一把手签字并盖章;


3.汇总表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请于6月19日前OA反馈科研院。


联系人:龚瑜 曾佩兰


联系电话:0731-88823953




                                                         湖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6月9日




关于开展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6-09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次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申报名额


1)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一线岗位的科技人才放宽至42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对学历、职称适当放宽。


3.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签订入职全职工作协议。


4.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


2)限额推荐指标:


基础指标15个,每个学院限推荐2个


3)增加推荐指标:


学科指标: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每个建设学科增加3个申报推荐名额;世界一流培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每个培育学科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只能在对应学科内推荐(不占基础推荐指标)。


基地平台:2024年获批的“111”基地依托单位增加2个申报推荐名额;“四个重大科学装置”依托单位、2023年度评估考核为“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


博士后指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的在站全职博士后可不占单位推荐名额进行申报(与博士后专项互斥),临床医学放宽至3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需全职在站或2025年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拟进站的立项时需已办理进站手续。


二、直接遴选


(一)平台荐才


1.给予我省牵头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1名(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


2.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序列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每两年给予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1名(2024年已经推荐或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须为实验室或中心固定成员。



(二)项目荐才


1.给予我省科研人员牵头承担2024年度中央科技委员会审定的、纳入重大项目管理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1名(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给予2024年度省十大技术攻关项团队核心成员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1名。上述项目财政经费需1000万元(含)以上,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须为课题负责人。


2.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三)专家荐才


1. 2名人事关系在湘或与我省有密切合作关系的“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


2. 3名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支持期内的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联名推荐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


3.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在支持期内,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可推荐1名团队成员纳入青年人才项目有关类别,予以支持。


4.“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关领域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等,3年可推荐一次;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


5.同领域指牵头的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同属科技部学科领域二级学科,其余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须具有行业相关性。


6.荐才专家须对被推荐人的能力水平、道德品质和科研诚信负责。


(四)有关要求


1.以上直接遴选对象需符合申报要求,按程序进行申报推荐。


2.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支持保障措施落实、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


3.采取“专家荐才”方式推荐的,需按要求填写《专家荐才表》,推荐专家须对推荐对象审核把关,手写真实姓名。


4.通过“TS”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等直接遴选的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按照人才、平台、项目经费一体化配置原则,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从上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近两年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经费。


三、注意事项


实行人才计划项目查重和互斥机制。已入选本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芙蓉计划领军层次项目(类别)、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类别、芙蓉学者青年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项目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节点


1.本次申报为科技创新青年人才项目,请各学院对申报人员资格严格审查,申报人需登录湖南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


2.请各学院在推荐汇总表中,根据推荐类别,按照推荐先后顺序排序、汇总,由党政一把手签字并盖章;


3.汇总表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请于6月19日前OA反馈科研院。


联系人:龚瑜 曾佩兰


联系电话:0731-88823953




                                                         湖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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