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提升高校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水平,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本次提名采用各单位限额提名方式。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鼓励提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的青年人才。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湖南大学。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7.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学校发放,请各项目密切关注科研院通知。
2.专家或组织提名前,请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2025年3月14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3),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项目组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2025年3月17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院生成我校提名项目提名号后,各项目组可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由专家提名的项目请联系提名专家确认提名号。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5年3月14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拟定于3月13日-3月1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重要时间节点
请各学院按规定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提名申请:3月14日前。
(二)系统登陆填报:3月17日-3月28日。
(三)电子版材料报送:3月28日17:00前。
(四)纸质版材料报送:4月3日前。3月28日-4月3日可上传正式提名材料盖章扫描件。
(五)项目组提交提名材料
请各项目组于2025年3月14日前提交提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jl@hnu.edu.cn,纸质版提交至科研院233奖励办。
四、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与奖励办公室
联系人:刘杏、肖遥、黄媛梅
联系电话:0731-88822347
邮箱:kjjl@hnu.edu.cn
地址:长沙市麓山南路1号湖南大学校办公楼233
附件:1.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2.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3.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4.回避专家申请表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