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依据《湖南大学专利基金管理办法》(湖大科字〔2019〕26号),结合学校实际,拟启动2023年度第十一批湖南大学专利基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并公示如下:
一、资助范围:本次资助的专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 湖南大学是唯一权利人或第一权利人;
3. 申请阶段未曾获学校专利基金资助的。
二、资助标准:按照湖大科字〔2019〕26号第五条执行。
三、公示期为2024年2月26日-3月1日,若有遗漏或疑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cgzh@hnu.edu.cn。
四、公示无疑异后,请专利成果负责人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录入专利信息并上传专利证书扫描件,填报《湖南大学专利基金发放审批表》(附件2),交学院统一审核汇总提交,于2024年3月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中心,电子版发送至 cgzh@hnu.edu.cn ,以便中心安排发放。恕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鎏 0731-88821196
中心邮箱:cgzh@hnu.edu.cn
办公地址:岳麓区湖大路中建智慧谷10B栋201室
附件:1. 2023年度第十一批专利基金拟资助清单
2. 湖南大学专利基金发放审批表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