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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的通知

创建于2023年12月04日 星期一作者 : 李萍 浏览量 :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湖大科字〔2018〕7号),结合学校当前发展需要,现启动2023年度湖南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申报要求参见《湖南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湖大科字〔2018〕7号)。

2.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资助经费平均强度30万元/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湖南大学有关财务政策执行,专款专用。

3.项目培育期限为3年。

4.项目验收:

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验收以是否获得重大科研项目支持为主要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项目申请团队至少以湖南大学牵头组织申报1次重大科研项目,执行期满后1个月内提交结题验收报告。执行期内获得相应重大科研项目支持的,可不再提交验收报告,视为结题。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1.经申请人自愿申请、所在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后,学校审批立项。

2.请各推荐学院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于20231211日12:00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含Word电子版)及学院汇总清单(有多人申报的请排序)提交至我院相应办公室。

三、咨询联系

1.文件及相关政策:

综合办:唐晓伶(办公楼233,咨询电话88822347);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

高新办:龚 瑜(办公楼222室,咨询电话88823953);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类项目:

基础办:刘 强(办公楼233室,咨询电话88823307);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防科研项目:

军工与重大专项办:刘冬冬(办公楼228室,咨询电话88822439);

5、横向科研项目:

科技合作办:李少珊(办公楼231室,咨询电话8882287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124




关于申报2023年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的通知

2023-12-04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湖大科字〔2018〕7号),结合学校当前发展需要,现启动2023年度湖南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申报要求参见《湖南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湖大科字〔2018〕7号)。

2.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资助经费平均强度30万元/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湖南大学有关财务政策执行,专款专用。

3.项目培育期限为3年。

4.项目验收:

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验收以是否获得重大科研项目支持为主要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项目申请团队至少以湖南大学牵头组织申报1次重大科研项目,执行期满后1个月内提交结题验收报告。执行期内获得相应重大科研项目支持的,可不再提交验收报告,视为结题。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1.经申请人自愿申请、所在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后,学校审批立项。

2.请各推荐学院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于20231211日12:00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含Word电子版)及学院汇总清单(有多人申报的请排序)提交至我院相应办公室。

三、咨询联系

1.文件及相关政策:

综合办:唐晓伶(办公楼233,咨询电话88822347);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

高新办:龚 瑜(办公楼222室,咨询电话88823953);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类项目:

基础办:刘 强(办公楼233室,咨询电话88823307);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防科研项目:

军工与重大专项办:刘冬冬(办公楼228室,咨询电话88822439);

5、横向科研项目:

科技合作办:李少珊(办公楼231室,咨询电话8882287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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