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 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科普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给予充分重视,严格按照《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2)的填报工作。
2.请各单位于5月30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统计调查表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校办公楼233室),同时将统计调查表电子版发至liqi@hnu.edu.cn(邮件名称请注明“单位名称+科普统计”),如本单位无相关数据,请打印空表加盖公章提交。
联系人:李 琪 联系电话:88823953
附件1: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附件2: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样表)
附件3: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 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