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基地平台):
现将教育部科技司转发的《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
2.请各学院结合科研优势和学科优势,可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平台,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组织开展各类线上和线下科普活动,积极向社会开放。
3.鼓励各学院科研人员和科研团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包括出版科普书籍,组织科普展示、演示实验、高新成果展示等,设置互动项目,使社会公众近距离感受高新技术成果。
4.鼓励与中小学加强对接,做到集中开放与日常开放相结合,使中小学生多参加实验室开放等科普活动,培养科学兴趣。
5.请各学院(科研基地平台)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22年科技活动周活动工作总结材料(包括开展的活动内容与特点、取得的成效与经验以及未来工作计划等,应包含有关科普活动照片) 电子版打包压缩为ZIP格式,发送至liqi@hnu.edu.cn邮箱。
联系人: 李 琪 0731-88823953
附件: 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