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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小组”方案

创建于2021年09月13日 星期一作者 : 浏览量 :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小组”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院师资队伍情况和本科教学工作实际,特成立本科教学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组)。

学院聘请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本科教学业务精湛,教改研究和管理经验丰富的本院教授(非现任院领导)组成指导组。指导组以“两个提高”( 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对全院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能力建设、教学质量监控、教育教学评价等)等相关业务工作进行咨询和指导。

一、指导组的职责

1. 指导青年教师(40岁以下教师)特别是近3年入职的青年教师教学职业发展。掌握每位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情况,建立台帐,给每位青年教师及其指导老师(如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 组织开展学院示范课、公开课活动。发现课堂教学成效显著的教师典型,组织这样的老师为其他青年教师上示范课。所有青年教师连续3年每年至少上一次全院公开课。指导组组织听课教师对示范课和公开课评课并给出评价意见。

3. 组织学院教育学术交流活动。“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国内外著名教育教学专家来学院访问、交流和指导,同时指导组成员本人或帮助其他教师“走出去”,传播学院先进教育理念、人才培养成果,增强学院影响力。

4. 及时向被听课教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随时向学院领导或相关系(中心)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每位指导组成员每年为学院提供一份年度总结报告,在总结本人年度指导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报告学院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及政策建议。

5.学院委托的其他与本科教学相关的任务。

二、学院对指导组及其成员的支持

1. 核减或替换指导组成员岗位职责考核工作量。

2. 每年以教改项目形式给予经费支持。

以上两项的具体数目均根据指导组成员承担职责的情况,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与指导组成员协商一致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小组”方案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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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小组”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院师资队伍情况和本科教学工作实际,特成立本科教学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组)。

学院聘请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本科教学业务精湛,教改研究和管理经验丰富的本院教授(非现任院领导)组成指导组。指导组以“两个提高”( 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对全院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能力建设、教学质量监控、教育教学评价等)等相关业务工作进行咨询和指导。

一、指导组的职责

1. 指导青年教师(40岁以下教师)特别是近3年入职的青年教师教学职业发展。掌握每位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情况,建立台帐,给每位青年教师及其指导老师(如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 组织开展学院示范课、公开课活动。发现课堂教学成效显著的教师典型,组织这样的老师为其他青年教师上示范课。所有青年教师连续3年每年至少上一次全院公开课。指导组组织听课教师对示范课和公开课评课并给出评价意见。

3. 组织学院教育学术交流活动。“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国内外著名教育教学专家来学院访问、交流和指导,同时指导组成员本人或帮助其他教师“走出去”,传播学院先进教育理念、人才培养成果,增强学院影响力。

4. 及时向被听课教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随时向学院领导或相关系(中心)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每位指导组成员每年为学院提供一份年度总结报告,在总结本人年度指导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报告学院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及政策建议。

5.学院委托的其他与本科教学相关的任务。

二、学院对指导组及其成员的支持

1. 核减或替换指导组成员岗位职责考核工作量。

2. 每年以教改项目形式给予经费支持。

以上两项的具体数目均根据指导组成员承担职责的情况,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与指导组成员协商一致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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