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教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的各项工作,根据本年度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审核、证书发放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核工作平台:今年采用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新教学系统)进行毕业审核。
二、2019届毕业审核总体原则要求:
1.总学分数须达到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要求学分总数。具体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必修课程学分是指培养方案中的通识必修、学门核心、学类核心、专业核心、集中实践等五类课程学分,除“大学英语”外按培养方案所列出的必修课程逐一审核,课程、学分数均须达到要求。通识必修课中“大学英语”课程按学分数审核,不按具体课程审核,学生修满外国语学院开设的外语类(利用外国语言讲授的)课程8个学分即可。
3.通识选修课,按学分数审核,不审核具体领域类别。学生须修满通识选修课8学分。
4.专业选修课, 除规定的课程组学分外,其他选修课只审核学分,不审核具体课程。
三、完善延期毕业学生的学籍管理手续
部分学生由于不能按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需要延期毕业,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湖大教字[2017]25号),学生可申请结业离校或办理延长学籍手续.
1、所修学分达到教学计划规定90%及以上的学生可申请结业。申请结业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交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后在网上提交结业申请并汇总报教务处注册学籍科注销学籍,并按正常毕业生离校流程办理离校手续。
2、所有标准学制年限内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均可申请延长学籍。申请延长学籍的学生需提交延长学籍申请,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后获批准延长学籍的学生由教务处注册学籍科统一办理正式的降级手续,编入下一年级相关班级,纳入正常在校生管理范畴,并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保留学籍。
3、学生结业或延长学籍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学校将处理结果在教务处门户网站公布并报教育部,同时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完成相应学籍注册手续。
4、结业离校学生可在离校后两年内向原所在学院提交学习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返校修读课程,达到毕业标准的可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补授学士学位。学校不接受离校两年以上本科学生返校修读课程。
5、延长学制达到弹性学制最长年限仍未达到毕业标准和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申请受理时间与毕业证相同),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的规定,发给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同时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相应注册。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时间每年四次,分别为: 6月(应届生)、7月(春季学期结束)、10月(秋季学期补考后)、4月(春季学期补考后)。
附件:2019届毕业生教务工作日程安排
教务处
2019年4月11日
2019届毕业生教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具 体 要求 |
责任人 |
4月--5月 |
核对修课记录 |
组织核对学生个人的所有原始修课记录,包括初修、重修、补修选课数据。进行课程名称比对,避免课程和学分重复计算。 |
冯婧 廖铭 |
4月15日至4月19日 |
修正毕业生数据 |
1、组织学院对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进行核对; 2、对专业打印名称和学位授予类别进行核对。 |
李迎 杨丹 各学院 |
4月15日至4月19日 |
数据复核 |
1、复核教学计划、毕业标准; 2、组织复核教学执行计划。 |
高云华 童宇清 各学院 |
4月15日至4月23日 |
组织学生核对相关数据 |
组织学院、学生对毕业生基本数据,成绩单中“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成绩”、“学分”、修读记录等进行核对。 |
杨丹 各学院 |
4月26日前 |
成绩录入情况核实 |
各学院核实除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本学期开课课程以外的所有课程及集中实践环节成绩录入情况,督促老师在30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
各学院 |
5月8日前 |
核对成绩 |
检查是否有漏登、错登、重复登记等错误。做好因转专业、重修等原因导致的课程类别、学分认定。 |
薛佳宝 颜安 |
5月8日至5月14日 |
学院初审 |
进行毕业资格初审(不考虑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通过情况),仅审核学生课程学分完成情况,受学籍处理情况,受处分情况等。学院将初审通过名单打印签字盖章后送注册学籍科。 |
杨丹 各学院 |
5月15日至5月16日 |
教务处复核 |
复核初审通过名单并处理和修正相关数据。 |
杨丹 |
5月17日至6月4日 |
制作证书 |
打印证书、贴照片、证书盖钢印。 |
杨丹 各学院 |
6月4日前 |
毕业实习成绩录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 |
完成毕业实习等级评定录入系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系统。 |
李小波 杨想想 各学院 |
6月5日-6月6日 |
学院复审 |
根据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通过情况审定最终毕业生名单,并将初审名单中未通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注册学籍科。 |
各学院 |
6月7日-6月10日 |
教务处复审 |
复核、打印毕业生清册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
王文格 彭秋平 |
6月11日-6月12日 |
学位办审核 |
2019届学位授予名单送学位办审核。 |
彭秋平 |
6月14日 |
校学位评定会 |
2019届学位汇报材料及学位授予名单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
彭秋平 杨丹 |
6月11日-14日 |
证书清理 |
清理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学生证书 |
杨丹 |
6月14日下午 |
发放证书 |
学院到教务处学籍办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杨 丹 各学院 |
6月17日至6月28日 |
结业证、延长学籍办理 |
学院交结业证申请及延长学籍申请;学籍科审核、校领导审批、打印并发放结业证;办理延期手续。 |
杨 丹 李 迎 各学院 |
7月中旬 |
第二批毕业审核 |
学院提交毕业审核表,教务处审核,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杨 丹 各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