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导听课申报及教学规范评审的补充说明
1.2019年拟职称晋升、评奖、评优教师听课申报(由本人进入学校个人门户网站评教系统中进行申报并报学院,学院教学秘书须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核),2016-2018年已有3次及以上的学校教学督导听课记录可暂不申请。
2.所有本学期开课教师及时在课程中心系统中更新教学规范(已建Mooc、Spoc课程可不重复建设)内容,教务处适时组织专家对教学规范(课程网站)进行评价,评审内容大致如下:
项目 |
内容与评分要素 |
教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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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格式规范,有单独的中英文描述) |
师资队伍/教师简介 |
教学大纲(格式规范,有中英文描述,各章详细,有符合标准的课程成绩考核方案,平时成绩构成有明确说明,每年有更新) |
教学进程(格式规范,每年有更新) |
教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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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课件(各章完整,PPT、PDF或其他格式。) |
试卷上网(核心课程上传情况,选修课根据实际情况自愿上传) |
拓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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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与解答(基础课,每年有更新;专业课,视情况更新) 讨论题及答案(供参考)(专业课,每年有更新) |
教学录像(格式不限,包括微课资源、爱课程网站链接等) |
教学互动平台(答疑平台、新的教学手段等) |
应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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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效果(学生点击率,教学网站具有应用推广价值,量大面广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区别考虑) |
特别提醒:
1.对于多个授课教师、量大面广的课程,老师个人要体现个人特色资源;共建课程,需要有个人教学日历,展现个人特色资源。
2.前期检查中,部分老师不合格的原因多为教学资源和教学文件不完善,仅有教学进程表和教学大纲,无其他教学资源和拓展资料,需予以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