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教育部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的要求,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现将我校普通本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核准和补录对象
有学籍的本科生(含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 核准和补录内容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信息项为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因事关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同学们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准确、真实填报相关信息,错报漏报信息均由学生个人负责。
三、 补录方式
由学生登陆教学服务系统自行填报,填报流程及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四、 补录截止时间
请同学们在2019年3月4日前填报完成补录工作,之后学校导出数据上传学信网,如在此日期前未完成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录。
附件;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
湖南大学教务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