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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管理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创建于2018年12月14日 星期五作者 : 邓欢 浏览量 :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根据《湖南大学工程技术、实验技术、高教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湖大人字[2018]45号),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18年工程技术等管理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任职条件说明

(一)申报对象

满足申报条件要求且与学校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的非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全职在岗人员(不含2018年退休人员)。

学校有评审权的工程技术、实验技术、高教管理、思想政治教育、中级及以下中小幼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评审,由学校组织。学校无评审权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先在校内进行参评资格评审,获得参评资格者,参加省、市相应机构评审(含以考代评)。

(二)任职条件

申报管理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者,须符合《湖南大学工程技术、实验技术、高教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湖大人字[2018]45号)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和业绩条件要求。学校无评审权系列按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三)业绩及任职起止时间

业绩需为任现岗位职务等级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任职时间为任现岗位职务等级以来至20181130日止,任职时间按满年计算。

二、评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1220日前)

满足申报条件者填写《湖南大学管理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评审申请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准备相应辅佐材料原件(业绩材料、代表性成果、获奖证明等)。

(二)材料审核(1225日前)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任职资格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任职年限、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近五年考核结果、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荣誉类获奖情况,并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确认。申报中级职务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申报高级职务的,由教务、科研管理等部门1224-25日集中受理论文、著作、教材、专利、研究项目、成果获奖等填报信息审核。

(三)单位公示及推荐(1231日前)

各单位对符合任职资格及业绩条件申报者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申报者姓名、年龄、学历学位、任现职年限、申报岗位职务、主要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综合申报人现实表现及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确定推荐对象,在评审表“呈报单位推荐、审查意见”栏内签署推荐意见。

(四)提交申报材料(14日前)

各单位汇总推荐对象的纸质申报材料,分类整理后提交人力资源处人事科(办公楼213)。要求如下:

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者的评审表(附件1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资格及业绩附件材料一份;本单位参评人员花名册(附件2)一份。个人纸质材料按申报人装袋,并在封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职务等信息。

(五)申报条件复核(19日前)

学校组织对申报者的任职资格、业绩成果的时间及与岗位的相关性等情况进行复核。资格复核未通过者,不再进入评审程序。

(六)学校评审与结果公示(115日前)

学校成立高级职务岗位评审专家组、中级职务岗位评审专家组,分别负责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或参评资格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

(七)确定聘任(120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聘任。

三、其他事项

(一)管理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审(参评资格)指标原则上在教育部批复我校的结构控制比例内确定。评审指标如下:

岗位系列

正高(控比5%)

副高(控比27%)

中级(控比50%)

高教管理

3

4

10

思政教育

1

2

8

工程、实验

3

15

5

会计审计

1

1

2

图书档案文博

1

2

2

新闻出版

---

2

2

中小幼

1

4

3

卫生系列

1

2

2

合计

11

32

34

(二)凡有下列情形者,学校不受理岗位职务评聘申请: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

2.违反学校劳动纪律外出兼职、旷工、擅自离岗、请假逾期不归;

3.近五年内有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提供虚假材料者,两年内不得申请评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并追究违纪责任。

(四)评审通过人员的任职时间自校长办公会确定聘任之日起计算,待遇兑现时间为任职之日的下月。

(五)学校无评审权的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申报者,校内评审获得参评(考)资格后送省、市评审的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内未通过省、市相应机构评审的,应重新参加校内的遴选评审。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所有文件、表格可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联系人:刘艳 刘展鹤  88822823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

湖 南 大 学

201812

 

关于开展2018年度管理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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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根据《湖南大学工程技术、实验技术、高教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湖大人字[2018]45号),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18年工程技术等管理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任职条件说明

(一)申报对象

满足申报条件要求且与学校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的非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全职在岗人员(不含2018年退休人员)。

学校有评审权的工程技术、实验技术、高教管理、思想政治教育、中级及以下中小幼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评审,由学校组织。学校无评审权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先在校内进行参评资格评审,获得参评资格者,参加省、市相应机构评审(含以考代评)。

(二)任职条件

申报管理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者,须符合《湖南大学工程技术、实验技术、高教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湖大人字[2018]45号)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和业绩条件要求。学校无评审权系列按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三)业绩及任职起止时间

业绩需为任现岗位职务等级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任职时间为任现岗位职务等级以来至20181130日止,任职时间按满年计算。

二、评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1220日前)

满足申报条件者填写《湖南大学管理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评审申请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准备相应辅佐材料原件(业绩材料、代表性成果、获奖证明等)。

(二)材料审核(1225日前)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任职资格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任职年限、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近五年考核结果、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荣誉类获奖情况,并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确认。申报中级职务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申报高级职务的,由教务、科研管理等部门1224-25日集中受理论文、著作、教材、专利、研究项目、成果获奖等填报信息审核。

(三)单位公示及推荐(1231日前)

各单位对符合任职资格及业绩条件申报者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申报者姓名、年龄、学历学位、任现职年限、申报岗位职务、主要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综合申报人现实表现及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确定推荐对象,在评审表“呈报单位推荐、审查意见”栏内签署推荐意见。

(四)提交申报材料(14日前)

各单位汇总推荐对象的纸质申报材料,分类整理后提交人力资源处人事科(办公楼213)。要求如下:

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者的评审表(附件1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资格及业绩附件材料一份;本单位参评人员花名册(附件2)一份。个人纸质材料按申报人装袋,并在封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职务等信息。

(五)申报条件复核(19日前)

学校组织对申报者的任职资格、业绩成果的时间及与岗位的相关性等情况进行复核。资格复核未通过者,不再进入评审程序。

(六)学校评审与结果公示(115日前)

学校成立高级职务岗位评审专家组、中级职务岗位评审专家组,分别负责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或参评资格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

(七)确定聘任(120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聘任。

三、其他事项

(一)管理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审(参评资格)指标原则上在教育部批复我校的结构控制比例内确定。评审指标如下:

岗位系列

正高(控比5%)

副高(控比27%)

中级(控比50%)

高教管理

3

4

10

思政教育

1

2

8

工程、实验

3

15

5

会计审计

1

1

2

图书档案文博

1

2

2

新闻出版

---

2

2

中小幼

1

4

3

卫生系列

1

2

2

合计

11

32

34

(二)凡有下列情形者,学校不受理岗位职务评聘申请: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

2.违反学校劳动纪律外出兼职、旷工、擅自离岗、请假逾期不归;

3.近五年内有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提供虚假材料者,两年内不得申请评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并追究违纪责任。

(四)评审通过人员的任职时间自校长办公会确定聘任之日起计算,待遇兑现时间为任职之日的下月。

(五)学校无评审权的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申报者,校内评审获得参评(考)资格后送省、市评审的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内未通过省、市相应机构评审的,应重新参加校内的遴选评审。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所有文件、表格可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联系人:刘艳 刘展鹤  88822823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

湖 南 大 学

201812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南校区

邮政编码: 410082

行政办公室:0731-88822332

学生工作办:0731-88821986

教学科研办:0731-8882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