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助理教学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本科教学助理管理,落实教学助理考核工作,依据《湖南大学本科教学助理制度实施准则》(湖大教字[2013]3号)相关规定,决定对2017-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助理进行教学考核。
各学院应严肃对待本次考核工作,如实严谨地核查教学情况。填写《本科助教教学效果考核表》于2018年6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834224346@qq.com,纸质版及教学助理工作心得报告(要求见附件2)交教务处115室。
附件1:2017-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助理教学考核表
附件2:教学助理工作心得要求
教 务 处
2018年6月25日
PS:
1:请各位任课老师根据助教的工作表现,填写表格附件1里的助教的工作量,附件1的纸质档请任课老师签字。
2:提醒助教就自己的工作经历提交附件2助教考核的心得。
3:附件1的2017-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助理教学考核表的电子档、附件2助教心得,请助教在6月29日上午12点前发送到工作邮箱xiay@hnu.edu.cn.
4:附件1的2017-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助理教学考核表的纸质档(附件1需要任课老师签字确认助教工作量)、附件2助教工作心得(学生本人签名)请于6月29日上午12点前,请助教交到物电院A218夏宇。电子档和纸质档由学院收齐后,统一交付教务处教师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