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弘扬为人师表、德高为范的优良师风,树立优秀师德典型,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师德标兵”暨“第三届青年教师教书育人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其中,参评“第三届青年教师教书育人模范”评选活动的教职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
(二)爱岗敬业。忠诚高等教育事业,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为己任,业绩突出。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五)为人师表。言行雅正,自尊自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引领社会风尚,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六)廉洁从教。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公正执教,清廉自守,自觉抵制各种非正当利益的诱惑。
三、 评选程序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酝酿、研究、推荐候选人,上报推荐材料;教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下的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100人以上的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二)候选人资格审查;
(三)校内媒介刊登候选人先进事迹简介;
(四)评审小组评审;
(五)学校审批;
(六)公示评选结果。
四、评选活动组织
本评选活动由校党委宣传部牵头,人力资源处、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社科处、校工会、校团委等单位为共同组织单位。
评选活动办公室设校党委宣传部,相关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材料呈送地点:校办公楼316室;联系人:李莲英, 电话:88823455)。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八届师德标兵”暨“第三届青年教师教书育人模范”评选活动安排
2.“第八届师德标兵”暨“第三届青年教师教书育人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校党委宣传部
2018年6月5日
附件一:
湖南大学“第八届师德标兵”暨“第三届青年教师教书育人模范”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内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下发《评选通知》 |
党委宣传部 |
6月5日前 |
推荐候选人(教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下的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100人以上的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
6月15日前 |
上报推荐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800字,纸质文档报送党委宣传部,电子文档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给李莲英老师)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
6月18日前 |
候选人资格审查 |
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处、纪委监察处、组织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社科处、校工会、校团委等 |
6月25日前 |
在校报和湖大新闻网等校内媒体介绍候选人情况 |
党委宣传部 |
6月30日前 |
评审 |
党委宣传部 |
7月上旬 |
报学校批准 |
党委宣传部 |
7月上旬 |
公示评选结果 |
党委宣传部 |
7月中旬 |
附件二:
湖南大学“第八届师德标兵”
暨“第三届青年教师教书育人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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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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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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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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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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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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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育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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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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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8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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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 意 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评 选 结 果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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