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可推荐的奖种和受理部门:
1、可推荐奖种包括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含创新团队奖)。
2、通用项目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奖励工作办公室统一受理,校内承办部门为科研院综合办;专用项目由省经信委军品研制建管处统一受理,校内承办部门为科研院军工与重大办。
二、推荐条件和要求:
1. 推荐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申报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原则上在10年以上。
2.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自筹经费的项目不受此条限制。
3. 2016、2017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申报湖南省科学技术奖。
5. 对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奖励的成果,不得再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同一成果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推荐参加不同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6、推荐创新团队奖的,不受前述第3、第4和第5条的限制。
7. 2018年继续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经第三方机构核查,低于认定率的,省奖励委员会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此,请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直接经济效益,并提供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的数据来源,如会计报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和项目关联产品的销售证明等。
7. 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应提供核心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形式包括:网络查询证明(含搜索专利状态的网页截图、论文的DOI号查询截图证明等)、当年度知识产权缴费证明、专利登记簿(办理流程见省知识产权局网页http://ipo.hunan.gov.cn/bsfw/zlsq/201309/t20130911_3147832.html)。
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6月7日前,学院将“报奖人、成果名称、奖种、电话、邮箱”等信息报科研院综合办,科研院将根据推荐奖种分配项目推荐号和登录口令,“湖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22.240.216.92/。
2、6月19日前,项目组按照《2018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公示内容》(推荐工作手册第103页)提交公示材料,科研院统一组织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项目公示内容应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结束后由公示单位出具公示无异议证明。
3、6月24日前,项目组完成数据填报和数据上传,并对照《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推荐工作手册第104-107页)仔细核对检查。其中,拟推荐专用项目的,请参照《2018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中模板填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附件。网络申报仅按照电子推荐书模板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附对电子版本内容的脱密说明文件。特别强调,涉密信息不得上网!
4、6月30日前,学校将统一完成网上推荐,逾期系统将关闭。
5、7月4日前,请项目组提交正式纸质材料,学校统一行函报送。其中:
对通用项目,需提交纸质推荐书2套(原始件1套,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不要封皮,打印的推荐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保持一致)及电子版光盘1套、进步奖科普类项目2套科普作品、非湖南大学完成人所在单位的公示证明(附件)报科研院综合办。通用项目不得有涉密内容。
对专用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的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需提交推荐书和附件(完整版)纸质版一式20份、书面推荐书(申报系统填报版本)及脱密说明文件2套、非湖南大学完成人所在单位的内部公示证明(见附件)报科研院军工与重大办。上报书面推荐书不得有涉密内容。
四、联系方式
科研院综合办:
联系人:曾志媛 刘文 地址:学校办公楼222室
联系电话:88822347 Email: zengzy@hnu.edu.cn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科研院军工与重大办:
联系人:朱家俊 周炎涛 地址:学校办公楼228室
联系电话:88822439
附件:
1、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2018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 2018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