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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创建于2013年04月15日 星期一作者 : wlxyuser1 浏览量 :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事项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二)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专业综合面试工作细则

(一)根据复试专业分面试小组。

(二)招生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接受学校、考生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每一个复试小组均应在征得考生同意的前提下,聘请1名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全程监督复试小组工作。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31-8822627),随时接受投诉和举报。

3.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利益。

4.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报请学校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复试形式及计分标准

1. 复试形式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闭卷,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分。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和身体状况的评价,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20分(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4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6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1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评分标准:

考 核 项 目

分 值

外语口语测试

10

专业素质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40

专业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

20

专业发展潜力

20

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0

小 计

100

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10

社会工作表现

协作精神和心理素质

文化素养、举止和表达能力

合计

120

三、拟录取办法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进行复试。

2、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按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奖学金的评定。所有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第一志愿录取的部分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调剂复试录取方案

1、调剂原则及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基本调剂原则,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但未被原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校内申请调剂到我院拟接受调剂的专业。

2、拟调剂人数:

078401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招生计划为3人,暂不接受调剂生;

045100教育硕士(现代教育技术学和学科物理)招生计划为5人,拟调剂5人(优先接受物理学考生);

070200物理学招生计划为45人,暂不接受调剂生;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招生计划为13人,暂不接受调剂生;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招生计划为17人,拟调剂13人;

085209集成电路工程招生计划为10人,拟调剂4人;

3、可调入考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教育硕士可调入考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工学[08]、理学[07]

电子与通信工程和集成电路工程可调入考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工学[08](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4、调剂拟录取办法

(1)、未通过原报考学院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进行复试。

(2)、复试成绩按原报考专业的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和调剂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复试总成绩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按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五、复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3月8日

召开学校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

研究生院、各学院

3月9日~12日

报送学院复试具体工作办法,研究生院审查学院报送的复试具体工作办法。

各学院、研究生院


网上公布《复试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复试

各学院


考生更改复试科目

学院


考生向研招办递交调剂申请表

研究生院

3月13日

统计复试科目和调剂复试名单

各学院、研究生院

3月16日~18日

印制试卷、打印座位标签、考务准备;根据学院复试人数给学院安排复试考场

研究生院


学院做好复试考务准备

各学院

3月22日上午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物理楼二楼教学办,请备好零钱)

研究生院、各学院、计财处

3月23日上午

心理状况测评(前进楼204#)

研究生院

3月23日下午

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

研究生院、各学院

3月22日~25日

体检

研究生院、校医院

3月25日

复试专业课阅卷和登分

研究生院、各学院

3月26日

综合面试(上午八点)

学院

3月28日~29日

录入复试成绩

研究生院、各学院


成绩合成,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学院

4月1日

提交招生复试录取结果

各学院


研招办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第一轮)

各学院

4月5日

完成校内调剂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院

4月6日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第二轮)

研究生院

六、专业综合面试地点时间

专 业 名 称

面 试 地 点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与通信工程

集成电路工程

物理楼204#

物理学

物理楼303#、知心楼217#(分二组)

教育技术学,教育硕士

教学北楼113#

时间:2013年3月26日上午八点。

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2013年3月14日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3-04-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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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事项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二)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专业综合面试工作细则

(一)根据复试专业分面试小组。

(二)招生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接受学校、考生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每一个复试小组均应在征得考生同意的前提下,聘请1名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全程监督复试小组工作。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31-8822627),随时接受投诉和举报。

3.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利益。

4.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报请学校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复试形式及计分标准

1. 复试形式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闭卷,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分。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和身体状况的评价,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20分(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4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6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1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评分标准:

考 核 项 目

分 值

外语口语测试

10

专业素质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40

专业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

20

专业发展潜力

20

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0

小 计

100

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10

社会工作表现

协作精神和心理素质

文化素养、举止和表达能力

合计

120

三、拟录取办法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进行复试。

2、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按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奖学金的评定。所有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第一志愿录取的部分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调剂复试录取方案

1、调剂原则及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基本调剂原则,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但未被原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校内申请调剂到我院拟接受调剂的专业。

2、拟调剂人数:

078401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招生计划为3人,暂不接受调剂生;

045100教育硕士(现代教育技术学和学科物理)招生计划为5人,拟调剂5人(优先接受物理学考生);

070200物理学招生计划为45人,暂不接受调剂生;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招生计划为13人,暂不接受调剂生;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招生计划为17人,拟调剂13人;

085209集成电路工程招生计划为10人,拟调剂4人;

3、可调入考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教育硕士可调入考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工学[08]、理学[07]

电子与通信工程和集成电路工程可调入考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工学[08](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4、调剂拟录取办法

(1)、未通过原报考学院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进行复试。

(2)、复试成绩按原报考专业的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和调剂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复试总成绩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按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五、复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3月8日

召开学校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

研究生院、各学院

3月9日~12日

报送学院复试具体工作办法,研究生院审查学院报送的复试具体工作办法。

各学院、研究生院


网上公布《复试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复试

各学院


考生更改复试科目

学院


考生向研招办递交调剂申请表

研究生院

3月13日

统计复试科目和调剂复试名单

各学院、研究生院

3月16日~18日

印制试卷、打印座位标签、考务准备;根据学院复试人数给学院安排复试考场

研究生院


学院做好复试考务准备

各学院

3月22日上午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物理楼二楼教学办,请备好零钱)

研究生院、各学院、计财处

3月23日上午

心理状况测评(前进楼204#)

研究生院

3月23日下午

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

研究生院、各学院

3月22日~25日

体检

研究生院、校医院

3月25日

复试专业课阅卷和登分

研究生院、各学院

3月26日

综合面试(上午八点)

学院

3月28日~29日

录入复试成绩

研究生院、各学院


成绩合成,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学院

4月1日

提交招生复试录取结果

各学院


研招办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第一轮)

各学院

4月5日

完成校内调剂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院

4月6日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第二轮)

研究生院

六、专业综合面试地点时间

专 业 名 称

面 试 地 点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与通信工程

集成电路工程

物理楼204#

物理学

物理楼303#、知心楼217#(分二组)

教育技术学,教育硕士

教学北楼113#

时间:2013年3月26日上午八点。

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2013年3月14日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南校区

邮政编码: 410082

行政办公室:0731-88822332

学生工作办:0731-88821986

教学科研办:0731-8882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