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湖大教字[2015]37号),为做好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 工作小组
成立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和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文双春 张泽麟
副组长: 陈克求 李奇
成员: 秦志辉 冯页新 李玉翠 夏宇
二、 转专业或专业类
(一)本院2017级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含应用物理):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二)转入基本条件和规则:
1、所有申请转入学生必须符合湖大教字[2015]37号文《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记录;
2、所有申请转入学生必须参加由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统一组织的综合面试;
3、录取的基本原则是: 如申请人数在招生计划内均予以接收,如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本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按下述第三条“综合面试内容与办法”遴选;
4、转入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报送教务处汇总,经学校审批后公布转专业获得通过的学生名单。
5、获准转专业当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三)综合面试内容与办法:
1、面试专家组由学院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面试成绩由专家当场打分,取平均成绩作为面试成绩。
2、面试合格的学生,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考虑:
①公开发表过理工类论文或有关作品;
②在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奖或科研方面有一定成果者(需有相关证明)
3、面试的内容:
①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行为举止和表达能力等方面;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学习成绩、英语口语、综合应用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面试当天须带有转出学院教务办审核并签字盖章的已修各科目成绩单);
③特长和创新能力: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作品、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数学建模或全国性奥赛获奖(面试当天,这些材料需带原件)。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2017-11-13